第三十章 改变主意(2 / 4)

作品:《诸天万界之大拯救

得知顾清俞晚上回来吃饭,冯晓琴心中一动。

几天前,顾清俞带着他们看了一套房子,对那套房子,冯晓琴自然是一百个满意。

白送的东西,谁不喜欢?

但她并不想要那套房子,因为她觉得顾清俞太侮辱人了一点。

送房子是真,可买房之前还要签一份合同。

那份合同的大概意思是房产过户后,不允许二次过户,不然的话,顾清俞有权收回房子。

看到合同的内容,冯晓琴差点气炸了。

这合同什么嘛?

分明是为了防着她,就差指名道姓了。

冯晓琴是想要房子,非常想,但她不想以这种方式得到,况且,这套房子也没她的名字。

严格来说,这套房子压根就不是她的。

名义上是小老虎的,实际上是顾磊的,或者说是顾清俞的。

最近几天,冯晓琴特地查了查,她发现如果用顾清俞的方式买房,一旦顾清俞改变了主意,对方就能随时拿回房子。

那份合同就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,始终悬在他们的头顶。

说不定哪天,房子就回到了人家的手中。

这种房子,谁愿意要呢?

另外,如果他们要了这套房子,未来他们和顾清俞的相处方式,大概率就是大伯一家(顾士海)和姑姑一家(顾士莲一家)一样。

见面就要矮上半截。

所以,思来想去,冯晓琴觉得这套房子不能要。

她买房的初衷是为了什么?

为了有一个家,一套属于她的房子,一套她可以自主处置的房子。

落人口实,又不得到实处,要它又有何用?